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委托代理协议书约定,参照《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在招标人确认代理机构提供合格的服务且采购项目结果确定后,以中标通知书的中标金额为基数,代理机构按上述收费标准的70%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服务费。
评审地点: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龙阳时代A座16F(汉阳办事处)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日期:2025-06-22 作者:ETFE膜结构Copyright © 中国黑料不打烊 - 全天候爆料更新引擎 版权所有 浙ICP备11065613号-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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